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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董仲舒判案》有感 2021年07月26日

小记者:杨青鑫(南陵县籍山镇中心小学305班)

指导老师:陈云霞

我读了个故事,叫《董仲舒判案》。

董仲舒,西汉时期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儒学家。他沉迷于圣经贤传之中,到了如痴如狂的地步。他学通五经,知晓百家,特别推崇孔子,把孔子修订的《春秋》看作是治理国家、管理百姓的重要依据。他为官期间,遇到很多难以判决的问题,大多从《春秋》中去寻找答案。

有一次,官府抓来一对父子,原来父子与别人打架,当对方拿起刀要杀父亲时,儿子拿起棍棒去救父亲,没想到,却打中了自己的父亲。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这是不孝的表现,应当判处重罪。董仲舒引用《春秋》中的例子,认为这个儿子也不想打伤父亲,只是在救父亲时误伤了父亲,所以不能判重罪。

董仲舒后来还救了很多人。他的故事告诉我们要用道德来感化人心,我们也要学习董仲舒求知好学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