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交警管理部门规定,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时,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安全九字警句。及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后方设置三角警示牌,人员撤离到护栏外等候救援。那么如果在高速上车辆发生意外临时用纸箱充当警示标志可以吗?交警部门明确答复:不可以,而且还要受罚。
记者昨日获悉,近日,芜湖高速二大队民警在宁芜高速公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后方50米处摆放着一个纸箱,护栏外还站着几个人。经了解,当天驾驶人闫某驾车和朋友一起从芜湖出发前往南京,刚上高速公路不久车辆突发爆胎,便停在了应急车道上。因觉得这样太危险,车上又没有三角警示牌,闫某便拿了一个纸箱放在了车辆后方,刚准备报警时巡逻民警就赶到了现场。“这样做不仅起不了任何警示作用,甚至还可能变成路障影响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高速交警随即联系了施救单位,将车拖下高速,并对驾驶人闫某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记者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