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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章晓敏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19日繁昌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1年01月25日

区人大常委会:

因到退休年龄,章晓敏提出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繁昌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章晓敏的辞职请求。其中,其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职务,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