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日报
2022年01月11日
第RB06版:检察专版

繁昌检察 “党建引领+护航民企”

2020年12月,繁昌区人民检察院在繁昌泽乾服饰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民事检察党员流动服务岗”。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主动作为,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来谋划和推进,积极打造“党建引领+护航民企”工作品牌。

选派精通党务和业务的党员担任民企党建指导员,帮助加强组织建设,完善活动阵地、规范组织生活、健全党员教育。优化检企共建,主动走访调研13次,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30余人次。通过在辖区重点民营企业设立“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和“民事检察党员流动服务岗”,开通民营企业家约见检察长“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与民企“面对面”沟通交流,“点对点”解决难题。注重平等保护,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法批捕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犯罪31人,起诉36人,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检察长带头办理宋某等人职务侵占案。审慎处理案件,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2021年对涉民企犯罪,不捕3人,不诉9人,开展公开听证3人。办理陈某某故意伤害案,依法对涉案民企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企业快速复工复产。通过办理汪某某社区矫正监督案,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经营活动请假外出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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