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日报
2022年05月11日
第RB03版:综 合

零售药店恢复 “四类药品”销售

本报讯(记者 陈旻 程中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发布通告,即日起恢复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四类药品”线上线下销售,以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四类药品”指退热类、止咳类、抗生素类、抗病毒类药品,此前为了从严从实抓好疫情防控,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我市禁止零售药店线上线下销售这四类药品,并且在主城区解除静态管理后,依然对“四类药品”零售按下暂停键。

解封不解防。此次通知同时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务必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按要求严格做好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工作,确保购药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全力保障群众购药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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