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日报
2022年05月26日
第RB02版:综 合

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最高比例提至90%

本报讯(记者 陈旻)为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更好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援企稳岗促就业力度,市人社局就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发布了公告,明确返还标准按单位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为30%,中小微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返还比例提高至90%。

2022年度实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适用范围为:在本市参保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对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继续采取“免报直发”模式。大型企业,符合返还条件但未被纳入“免报直发”范围的用人单位,或因基本信息不全且经联系、公告等方式仍未完善信息导致“免报直发”资金拨付不成功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公司及劳务派遣单位需自主申报。申报通过全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进行,申报期限为2022年5月25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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