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日报
2022年08月15日
第RB02版:长三角

南京出台促进首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为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近日,南京市商务局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文旅局、体育局、会展办出台《关于促进首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发挥载体作用、促进品牌落地、构建“首店+”功能体系等系列举措,吸引更多优质资源集聚,进一步提升消费品质、激发消费活力、推动消费升级。

引入全球首店、亚洲首店,最高奖励100万元;引入中国(内地)首店,最高奖励50万元;引入江苏首店、旗舰店,最高奖励10万元……为推动首店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将对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开设首店、旗舰店的商业载体给予奖励,单个商业载体每年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引入的品牌门店需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在南京依法纳税,平均月主营业务收入20万元以上。引入餐饮品牌首店、旗舰店的,按照以上奖励标准的50%执行。

对在南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入南京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品牌首店、旗舰店的运营企业予以奖励。品牌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对在南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举办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首发、首秀活动,根据评价指标计分给予相应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朱凯 黄琳燕 据《南京日报》

集团数字报刊 : 芜湖日报 | 大江晚报 | 金周刊
2022-08-15 2 2 芜湖日报 c264583.html 1 南京出台促进首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