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日报
2022年08月17日
第RB02版:综 合

多渠道优化生态补偿机制 提升生态保护“造血”能力

□ 记者 吕成

近年来,为提升环保工作水平,推动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我市因地制宜构建生态补偿机制,优化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实现资金成效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

“自2018年落实生态补偿机制以来,累计产生生态补偿、赔付资金约31.4亿元,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激励、约束的双重作用,把污染治理成效与经济利益挂钩,有力调动了各方积极性,有效落实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无论是水环境治理、空气质量保卫战,还是林地、耕地保护,生态补偿制度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我市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横向为主、纵向为辅的地表水断面补偿机制。自实施以来,全市共产生生态补偿金合计6300万元、污染赔付金5750万元。全市所有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均为100%,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2020年我市印发《芜湖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将空气质量补偿机制延伸到镇(街道),打通了大气污染治理“最后一公里”。截至2021年,累计发放和扣缴生态补偿资金分别为436.5万元、149.5万元。2020年至2021年,我市连续两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另外,我市还积极落实公益林保护补偿机制,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在落实现行补偿政策的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中央及省级公益林每年每亩10元的补助,共投入补助资金1500多万元。同时启动市级公益林建设。划定长江岸线1公里以内的森林区划界定为市级公益林,给予每年每亩50元的补助,切实保障了长江岸线生态建设成果。

我市还以耕地保护为核心,以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目标,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通过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收储和增减挂钩补助等项目推动县(区)耕地保护,每年度投入约6亿元进行耕地保护补偿。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土地整治项目,多渠道精细化耕地保护,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牢守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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