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繁昌区委党校项目建设需要,位于项目区范围内坟冢需全部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东:繁阳大道,南:烟冲道路北,北:烟冲大塘(洪圣有地块),西:艾村小团山(具体范围详见征收范围红线图)。
二、补偿标准:依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芜政秘[2020]93号)文件规定按坟冢类别补偿。
三、登记时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至10月15日止。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上述范围内坟主亲属到项目指挥部(凤形村村部)办理迁坟登记及迁移相关手续,逾期未迁的根据有关规定按无主坟处理。
联系单位:峨山镇建设项目指挥部
联系人:徐必云 杭枭骁
联系电话:13855337169
13955353738
特此公告
芜湖市繁昌区峨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