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日报
2023年08月07日
第A05版:要闻

繁昌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刘明山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7月27日繁昌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个人原因,刘明山提出辞去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繁昌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明山的辞职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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