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日报
2020年11月02日
第RB05版:要 闻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新港镇督察

本报讯 10月20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一行先后对新港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7个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点位进行了现场督察、指导。督察组指出新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未设立标识、标牌。

收到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区生态环境分局和新港镇政府进行立即整改。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工作要求,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新港镇政府组成工作组,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连夜完成二级保护区7个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点位标识牌的制作、定位、安装。同时加强整改区域环境整治,植绿复绿。 徐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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